您已同意某家公司将您的电子邮件地址用于广告目的,但如果该同意是在很久以前做出的,则根据《UWG》第 7 节第 2 款第 3 项,可解释为不合理骚扰。如果当事人在同意后很长时间没有收到该公司的任何广告,则该同意将失效。
据慕尼黑地方法院称,该公司因骚扰而收到了警告。当事人从未表 RCS 数据加拿大 示同意,因此该公司被发出禁令,并面临最高 25 万欧元的罚款或最高 6 个月的监禁。
法院裁定,即使给予同意,一年半后也会失效。
在柏林地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法院判决:两年内未使用的同意不再有效。
判例法没有描述同意声明的具体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