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根据个人情况确定流离失所是否为强迫

Talk big database, solutions, and innovations for businesses.
Post Reply
pappu6329
Posts: 249
Joined: Sat Dec 28, 2024 3:12 am

只能根据个人情况确定流离失所是否为强迫

Post by pappu6329 »

非国际性武装冲突的各方不得因与冲突有关的原因命令全部或部分平民流离失所,除非所涉平民的安全或迫切的军事原因有此要求”。

根据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第 8 条第 2 款第 5 项第 8 目,违反此规则的行为可能构成强迫流离失所战争罪,措辞相同。

基于此,在下列情况下,非国际性武装冲突禁止平民迁移:1)平民被迫迁移,而非自愿撤离;2)迁移并非出于自身安全或迫切军事原因。作为第三点考虑,可以补充:3)迁移不得由其他国际人道法规则要求,例如撤离伤病人员的义务。

命令撤离?

国际人道法是否禁止平民流离失所主要围绕其强制性这一敏感问题。尽管第二修正案第 17 条及其相应的习惯规则没有明确提及,但这一条件源于对“流离失所命令”的提及。必须考虑三个因素。

首先,“重要的是个人的个人同意 哈萨克斯坦资源 或意愿,而不是群体的集体同意或官方当局的同意”( Simic审判判决,第 128 段)。在这方面,必须澄清的是,交战双方达成的“协议”不会影响流离失所的自愿性质:各方不能代表个人表示同意(Naletilic 审判判决,第 523 段)(最近的调查突显出许多叙利亚人认为,当地停战的条款,如在阿勒颇达成的停战条款,是强加给他们的)。话虽如此,在阿勒颇,撤离似乎从各方面来看都引发了“居民的复杂情绪”。例如,叛军的亲属有机会搬到其他叛军控制的地区,他们很可能有意识地选择与他们一起撤离。因此,委员会的声明“没有人有选择留下来”需要非常仔细地考虑。如果在阿勒颇发生了强迫流离失所的战争罪行,那么它只针对那些 被命令离开的人。

第二个困难在于,在战争这种具有强制性的背景下,“强迫”一词的含义是什么。正如判例法和国际刑事法院《犯罪要件》所明确规定的那样,“‘强迫’一词……可能包括武力威胁或胁迫,例如因害怕暴力而采取的胁迫……或利用胁迫环境”。因此,平民是自愿还是被迫离开阿勒颇,必须根据五个月的围困来评估,这场围困将人们逼向饥饿,剥夺了他们最基本的资源,包括在一个每天都遭到轰炸的城市中获得医疗服务的机会。当面临(真实的或感知到的)选择时,是离开你的家和所有财产,还是几乎没有生存的机会,你真的可以说这是自愿离开的决定吗?从这个角度来看,各方对阿勒颇东部地区施加的生活条件 — — 首先是政权军以“饿死或投降”策略实施围困 — — 可以合理地被认为是导致强迫流离失所的原因。
Post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