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v. Rul. 2007-41 是美国国税局目前对约翰逊修正案的行政解释。根据该裁决,教会的“议题倡导”可能构成“竞选干预”,从而使教会失去《税法》第 501(c)(3) 条规定的免税地位。是否允许此类议题倡导是一个基于事实的决定,具有其所隐含的所有不确定性。美国国税局确定的相关考虑因素之一是 501(c)(3) 实体正在讨论的问题是否“是区分候选人的竞选活动中的突出问题”。根据这一基于事实的标准,如果牧师在选举前的周日支持或反对堕胎权、同性婚姻、枪支管制、死刑或邦联旗帜,而美国国税局确定这些主题是当前竞选活动中的“突出问题”,那么牧师的布道可能会危及她所在教会的免税地位。
这使得国税局和教会陷入了令人不安的纠葛,从而引发了《第一修正案》对教会内部自治 BC 数据 权的合理担忧。
然而,约翰逊修正案的支持者在提出可免税资源转移的可能性时获得了好处。如果不加以限制,根据《税法》第 501(c)(3) 条免税的非营利组织可能会成为将可免税的所得税资源投入政治竞选的渠道。这是任何人都不会希望看到的结果。
由于迫切的问题是政府对教会内部通讯的不当干涉,解决方案应针对此类教会通讯进行保护。国会不必完全废除约翰逊修正案。免税组织通常应被禁止参与政治竞选。国会应为教会内部通讯制定更有限的法定安全港。以这种更狭隘的方式修改约翰逊修正案是适当的解决方案,它能更好地平衡教会对其内部通讯的合法第一修正案担忧与防止将免税资源转用于政治竞选的需要。
特色图片来源:教堂 波士顿 美国 美国 由 strecosa 拍摄。来自Pixabay 的公共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