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我们知道绝大多数协议都可以通过数字方式达成,那么让我们看看具体应该如何进行。
同意
原则上,这可以通过发送一封仅包含“同意”的电子邮件来完成。如果有人同意某个要约,该协议就合法地签订了(毕竟,有要约,就有接受)。
当其中一方 阿富汗 Whatsapp 数据 想要退出并说他没有发送电子邮件时,这种形式的协议就会出现问题。这可能会产生问题:也许其他人在他们的电脑后面,他们的帐户被黑客入侵或者电子邮件是假的(毕竟,电子邮件地址可以被伪造)。
例如,法官通常仍会根据双方之间的其他电子邮件流量来确定此人实际上是电子邮件的发送者。
然而,当赌注很高时,仅仅依靠法官的良好判断是不够的。这也适用于当事人之间事先没有相关接触而无法提供支持证据的其他情况。
证据-技术目的
电子(数字)签名可以提供解决方案。此签名不一定是签订协议所必需的,但电子签名可以合法地表达必要的“接受”。因此,它主要起到证据作用。
这种证据目的主要是有利于签署人的另一方。通过此数字签名,接收者可以证明消息或协议来自发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