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这种差异导致联邦贸易委员会在通常禁止误导性广告的基础上增加了额外的规则——新规则旨在防止消费者在不了解某个特定部分受到赞助的情况下被误导。
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您了解以前规则的精神,那么新规则就不足为奇了——新的部分主要涉及确保消费者充分意识到他们为什么会观看特定广告(即,因为广告商为其收录付费),并且他们清楚广告与发布商网站上的编辑/无付费内容之间的区别。
从较高的层面来看,这对我来说似乎相当合理——联邦贸易委员 真实移动数据库列表 会希望看到明确的披露,并将在消费者期望的背景下评估混乱和伤害,混乱将导致他们表现不同的方式,并计算其余部分。出版商的网站:
如果广告在其性质或来源方面误导了理性的消费者,包括赞助广告商以外的一方是来源,则委员会将认定该广告具有欺骗性。这种类型的虚假陈述可能会影响消费者对广告产品或广告的决定或行为,包括让消费者更加相信广告声明或与他们不会互动的广告内容进行互动。
而且,重要的是:
联邦贸易委员会认为误导性格式的广告具有欺骗性,无论向消费者提供的基本产品声明是否真实。